近期網絡上有則新聞,大致是說西安11歲的孩子劃破豪車,家長憑“孩子小不懂事”為由,拒絕賠償,還破口大罵。在可怕的輿論導向下,很多網友把這則新聞與2010年杭州山水人家劃車事件,聯系起來。一方面是大家認為孩子小不懂事,不用承擔,另一方面是家長明確告知事件后果,并攜兒子登門道歉,主動承擔事件后果。對比之下,你喜歡哪種做法,你認為哪種會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幫助?
1、我弱我有理?憑什么強者就一定要包容弱者?
別再認為自己弱,就應該被原諒了;不要以為富豪買得起車,就一定要自己承擔修理費用了;更不要認為孩子小,就不應該承擔錯誤了。的確,很多事件是孩子承擔不起的,但此時并不是一味包庇與拒絕承擔的時候,我想我們更應該以此為鍥機,幫助孩子認識到錯誤,學會面對錯誤,并做出自己能力范圍之內的補償。
2、“不知者無罪”,不是推卸責任的借口!
小孩子不懂事,大人怎么可以跟他計較。跟一小屁孩講理,車主也忒小氣了!但是,家長呢?孩子的認知能力有限,我們不能過度的要求,但家長的認知能力應該是沒問題的吧?孩子犯了錯誤之后,作為監護人是必須承擔責任的。家長怎么做、怎樣處理事件,直接影響到孩子以后在相同情境下的處理方式。榜樣、模范的作用就在于此。你希望孩子變成什么樣子呢?
3、無論孩子還是大人,都有為心愛的物品傷心的權利!
在輿論的導向下,很多人會認為富豪買得起跑車,就不應該在乎那一點點的劃傷!可是,當孩子心愛的物品受到損害,會傷心哭泣。大人就不能了嗎?無論是誰,在意的物品被人為毀壞掉,都有傷心、甚至憤怒的權利。太多的人抱著事不關己的心態,冷眼旁觀周圍的一切,還對他人的行為嗤之以鼻!不管是誰犯了錯,首先做的是態度良好。
4、我們要引導孩子正確認識自己的行為,并一起承擔責任。
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長大后,可以成為有擔當、能成大事的成功人士。這些美好的愿望并不遙遠。正所謂“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們除了寄托愿望之外,最重要的是合理的引導、良好的示范、充足的關愛與長情的陪伴。孩子對事情不理解,我們有責任向他解釋清楚,并一起承擔起責任。
當我們對外大喊大叫的時候,不要以為孩子真的會不懂,總有一天你會發現,他就是當初的你自己。所以,為了孩子那些美好的愿望,請在那些不愉快的事件中,讓孩子獲得成長的機會,而非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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