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xhr123 于 2013-4-9 18:25 編輯
[導讀]網上新聞說一位西安的媽媽,因為家里有事走不開,晚接孩子半個小時,幼兒園說要交10元延時費,結果這個媽媽竟然轉身不管孩子就走了,真的有點讓人大跌眼鏡,還好后來孩子的爸爸去接回了孩子,同時交了15元延時費。
我們看一下相關的新聞不難發現,現在很多幼兒園都有這種收取延時費的規定,具體金額沒有統一的規定,但是一般都不會很多,算是對老師們犧牲個人休息時間來陪孩子的一點補償,但是這個延時費到底能不能收呢?
[現狀]:
相關法規不明確
其實,對于延時收費并沒有相關的法規來明確。在一些地方也不屬于物價部門的管理范疇,所以基本都是按照幼兒園與家長協商來收取。有的地方則是要經過教育部門和物價部門的批準才能進行收費,幼兒園無權自己定價。
幼師工資水平低
另外,現在幼兒園老師們的工資大部分都是由幼兒園根據當地消費水平等自主劃定,所以幼師工資不在那個高福利的體系內。例如,同樣是一個地區的幼兒園老師和小學老師,工資可能就相差很多。
[小編的話]:
理性看待收費問題
一方面,收取延時費可以提醒家長要按時接孩子,這樣就減少了老師們的負擔,但是如果幼兒園嚴格按照規定標準收取延時費,而有的家長又不得已必須要晚一些時候去接孩子,這時家長們的負擔一定會增加。
另一方面,在幼兒園放學之后,老師繼續照看孩子是一種額外服務,是犧牲自己休息時間的服務,所以理應得到一定的補償。試想一下,如果不收費,如果大部分家長都不按時接孩子,那會對老師產生多大的壓力。
所以我們要理性的看待幼兒園收取延時費的問題,理解老師們的難處。同時,如果真的因為家里有事走不開也可以提前聯系老師,相信我們的老師也會諒解家長的,大家相互溝通協調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收費只是其中一種。(轉自家長會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