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已至,天氣日漸干燥,不少家長開始忙著給孩子購買各類護膚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于近期制定并印發了《兒童化妝品申報與審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并將于明年2月1日起實行。該指南對兒童化妝品配方所用原料和功效作出了規定。 記者近日走訪北京市場,比照即將實行的新規,發現在售的兒童化妝品大多數不存在《指南》所明令禁止的行為,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家長們對兒童化妝品不太了解,兒童化妝品與成人化妝品混用情況很普遍。 根據《指南》,兒童化妝品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脫毛、止汗、除臭、育發、染發、健美等功效成分,也不鼓勵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比如基因技術、納米材料等。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種須最大限度地減少;選擇香精、著色劑、防腐劑及表面活性劑時,應堅持有效基礎上的少用、不用原則。 據國家藥監局保化司戚柳彬介紹,上述《指南》是從2009年開始啟動,由國家藥監局組織了專家研究論證,多次向社會征集意見后最終形成的。 專家告誡,兒童皮膚及生理系統相對成人更加脆弱,也更易受到刺激,選用化妝品需慎重。北京市日用化學研究所所長徐良稱,兒童特別是嬰幼兒受到一些刺激后不像成人能夠自己表達清楚,這就需要成人在兒童使用化妝品上給予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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