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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童被遺棄3年即將獲領養 親生母親突然上門將其領走

        2015-5-17 15:59| 發布者: mamacn| 查看: 1340| 評論: 0

        摘要: 對于一家兒童福利院來說,最開心的事情莫過于為孩子們找到一個“家”。但是最近南京市社會兒童福利院院長朱洪卻很糾結:3年多前,院里接收了一名男嬰,春節前,院里幫他找到一對父母,在雙方磨合的試領養階段,男孩與 ...
          對于一家兒童福利院來說,最開心的事情莫過于為孩子們找到一個“家”。但是最近南京市社會兒童福利院院長朱洪卻很糾結:3年多前,院里接收了一名男嬰,春節前,院里幫他找到一對父母,在雙方磨合的試領養階段,男孩與領養家庭相處融洽,但沒想到的是,近日親生母親突然找上門想要回孩子。這邊生母跪求要回親生兒,那邊孩子剛喊上自己“爸媽”,養父母割舍不下不愿放。怎么辦,孩子究竟該跟誰?福利院后來又是怎樣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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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利院曾登報60天,為棄嬰尋親
         
          2011年11月的一個深夜,南京一民警發現了一名男嬰,抱回派出所后,發現男嬰身上除了小抱被外,并沒有留下任何線索。于是,男嬰被送到了南京市社會兒童福利院。
         
          經過健康檢查等程序后,男嬰有了自己的名字——謝元元(元元是小名,姓是福利院按百家姓的順序為孩子取的,當年進院的孩子都姓謝)。“我們檢查發現,他是個健康的孩子,出生在3個月左右,只不過身體弱了些。”朱洪接受現代快報記者采訪時介紹說,福利院隨后根據規定,在報紙上刊登了為期60天的尋親公告。“其實,從接收孩子,隔離期身體健康檢查,再到尋親公告期滿,差不多有5個月的時間。這么長的時間,元元的親人,一直沒有出現過。”
         
          元元一天天長大,福利院開始為他聯系領養事宜。南京有一套收養子女家庭評估的辦法,一對四十多歲的夫婦在評估打分中脫穎而出,“這家夫妻都是大學畢業,做生意的。因身體原因,他們沒有孩子。他們是真心想要領養一個孩子,在排隊等候幾年后終于排上了。”朱洪說,為讓孩子找一個幸福的家庭,福利院讓元元和這對夫婦先相處一段時間,等6個月的試領養期滿后,再辦理正式的領養手續。
         
          之所以設一個融合期,就是讓孩子跟收養家庭先磨合。
         
          波折
         
          新生活剛開始,生母突然找上門
         
          “我們靠著做生意日子過得紅紅火火。但因為沒有孩子,總覺得生活缺了點什么。”有了元元后,李先生和妻子很開心,“記得過年前,在院方的安排下,我們和元元見了面。這個四歲的小男孩,雖然不愛說話,但很乖巧的樣子,頓時讓我們很是喜歡,決定要收養他。”
         
          在接下來的試領養融合期內,夫妻兩人對元元精心呵護,衣食住行,樣樣操心,還送元元去上了幼兒園。每天變著花樣兒給元元做飯。兩人的真心付出,也換來了元元的接納,元元已經開始喊“爸爸”“媽媽”,會撒嬌了。
         
          三個人組建了新家庭,和睦的新生活開始了。然而,正當一家人沉浸在幸福中時,元元的親生母親突然出現了。她帶著當時自己與元元的合影,找到兒童福利院說,當初把兒子放在派出所附近,只是想讓派出所幫忙照顧一段時間,自己好有時間去找兒子的父親,并不是不要他。雖然現在還是沒找到兒子父親,但特別想念兒子,所以想要回去。
         
          朱洪也很為難,這邊,孩子的生母泣不成聲地說“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那一邊李先生夫婦卻不愿意放棄元元。“相處了這么長時間,我付出了很多,元元已經喊我媽媽了,我割舍不下啊。”元元的養母也是淚流滿面。
         
          抉擇
         
          收養手續并未辦理,孩子跟了生母
         
          朱洪說,本來孩子有了好去處應該高興,但是現在這種親生母親和領養人“搶”孩子的狀況,還是難得一見,讓福利院很為難。
         
          “元元現在已開始試領養,而且跟新家庭相處得特別好。現在把孩子還回去,那對領養家庭也是一種傷害啊。而且按照規定,元元的監護權現在已經在福利院了。”他解釋,福利院有權為孩子尋找合適的家庭。而一旦收養程序完成,收養關系就正式確立,孩子的監護權就轉移到領養人手中。
         
          不過,福利院最終做出了抉擇,答應了元元親生母親的要求,親子鑒定確認母子關系后,讓元元跟了生母。
         
          “之所以這樣選擇,主要是因為正式的收養手續還沒辦理,目前還處于融合期內。為了元元以后的健康成長,孩子還是跟著親生母親好。如果收養手續已經辦理了,即使親生父母再尋來,那我們是肯定不會讓步的。”朱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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